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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回访彰显司法温情
www.tdqlaw.com 】 【 2017-02-16 15:26:10 】 【来源: 广安长安网 】

  “李婆婆,季爷爷每个月都给了你钱的嘛?”春节了,陈法官拨通李芬的电话询问道。当得知季建每月主动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了义务,陈法官更加安心了。

  2012年,李芬因扶养纠纷将季建起诉至邻水法院,邻水法院判决由被告季建每月按照其退休费用实发数额的30%给付扶养费给原告李芬。判决生效后,季建未按照生效判决的内容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与季建联系见面,季建却置若罔闻。几年来,李芬多次向法院申请执行,虽然每次都到被执行人单位强制扣划扶养费成功,但李芬年纪大,来回跑辛苦劳神,也增加了司法成本。

  如何减轻群众诉累,彻底化解这起执行案件,成了陈法官心中一直以来的牵挂。2016年初,执行法官终于找到了打开季建心门的钥匙,通过让季建的儿子和孙子做季建的工作,在亲情的感召下,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然而,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如何,年迈多病的李芬是否能按月拿到抚养费,类似案件又该如何办好?定期回访、节日重点回访,成了陈法官办理“三养”执行案件的常态工作。

  “陈法官,我在三个女儿屋头轮流生活,她们照顾我很好,谢谢你一直关心我,你放心嘛。”曾婆婆在陈法官回访时感谢道。曾华申请张琼赡养纠纷一案,经多次回访,张群、曾珍、曾芬都一直按照执行和解协议轮流履行着赡养义务,陈法官心里又放下了一块石头。

  这些仅仅是邻水法院开展执行和解回访的一个个缩影。近年来,邻水法院开展“三养”执行案件回访100余次。针对“三养”案件当事人身份特殊、履行时间特殊,难执行、执行难的特点,邻水法院采取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等方式消除被执行人的自动履行法律义务的忧虑,充分运用执行和解回访跟踪履行实效,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维护了当事人亲情关系,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三养”执行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更加统一。

  (陈华雄 吕中蜀 四川法制报记者雍剑波)

编辑:刘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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